前天,以“陕西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专家委员会”专家身份,在宝鸡参加了一系列的活动。首先是陕西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暨宝鸡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启动仪式,接着是“宝鸡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座谈会”,主要对宝鸡市组织起草的示范区建设规划等几个文件进行专家论证。
陕西省三馆免费启动仪式由宝鸡市承办,典型的广场群众文化形式。先是广场上的各种锣鼓、秧歌、旱船表演,接着是舞蹈、健身等舞台表演,然后领导及专家组成员登台晒太阳,听各种领导讲话,然后接着群众艺术表演,而我们则在参观完宝鸡群众艺术馆后匆匆离开,开始后面的论证会。
宝鸡市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陕西省宝鸡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2011—2012年规划》,比照国家示范区建设要求,从各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设目标和各种保障措施,用蒋惠莉副厅长的话说,就是现有几个文件草案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具备了一定的可操作性,基本思路比较清楚。
老汉我先从中摘录出一些与图书馆事业发展有关的条文:
——示范区建设总体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公益服务、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建全、运行有效、就近便捷、惠及全民的原则,加强城乡统筹,突出软件建设,到2012年,努力形成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比较齐全、公共文化新产品生产供给比较完善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努力成为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将宝鸡市建设成为西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最健全、人民生活幸福感最强、文明程度最高的地区。
——投入9500万元,新建面积为1.6万平方米的宝鸡市图书馆新馆。
——新建、改扩建一批县(区)文化馆和图书馆,建成门类齐全、功能先进、层次分明、省内领先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体系。
——为市、县(区)两级图书馆各配备1辆流动图书服务车,市、县(区)两级文化馆各配备1辆流动文化服务车。
——根据《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市图书馆达到文化部颁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国家级文化先进县(区)陇县、凤翔县、陈仓区、岐山县,拟创建文化先进县(区)的千阳县、金台区、渭滨区,以及扶风县、麟游县,县(区)图书馆达到文化部颁国家三级馆以上的标准;全市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0.4册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2册以上。
——市、县两级全部建成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县区实现60%以上的乡镇(街道)、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2011年7月1日起,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全部实现免费开放。
——2012年底,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县县有支中心、乡乡有基层服务点,实现“村村通”。
——制定《宝鸡市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总分馆制管理暂行工作办法》等相关制度,实施以市图书馆为总馆,县区图书馆为分馆,乡镇(街道)图书室为二级分馆,村(社区)图书室为分点的总分馆模式,构建覆盖全市的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调配、统一检索、统一分编,通借通还。
——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文化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编制的《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文化馆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等标准,无偿划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体育馆(场)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用地。
——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按所辖人口人均0.60元的标准拨付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
——落实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运行经费,市级每年22.7万元,县(区)级每年6.8万元;县(区)财政安排的乡镇(街道)文化站每年的业务活动费不得低于其所辖人口人均0.30元的最低标准。
——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级中心配备8至10名技术人员,县级支中心配备3名技术人员。
各种专家在讨论中,在给予肯定和理解的基础上,也对宝鸡市的规划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比如加强政府的认识和领导(如此重要的论证会议,市长及主管副市长居然都没有出席!)、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列出任务时间进度表、明晰保障措施、加大宣传等等。
老汉个人以为:宝鸡市创建示范区规划中提出了一些具体任务和目标,很是令人振奋,如果能够按时完成,一定会在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体系方面作出成绩,老百姓一定能够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成果。但是,要实现这个宏伟目标,一定要认真地做,政府要有高度的思想认识,组织全市各部门、各县市一起努力,加大投入。否则,如此重大的任务,不是很轻松就能完成的。起码,他们现在的宣传就不够到位。老汉做从昨天到今天一直在网上搜索,前天那么重要的活动与会议,居然在宝鸡的媒体网络上,缺乏文字与图片的报道。



